费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护土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处置发生在我县及我院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医院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院长、领导小组组长、科主任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院科结合,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科室各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三)应急预案体系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医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主要是医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院外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院内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医院有关科室根据医院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院内某一类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各类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 二、危险源分析(一)医院概况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县的医疗救护中心,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省十佳诚信医院”、“全省惠民医疗先进单位”、“爱婴医院”、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 医院现院区占地138亩,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50张;建设中的新院区占地251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500张,已于2017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医院资产总值2.73亿元,其中设备总值1.18亿元,专业设备总值1.06亿元。医院现有职工1377人,专业技术人员1267人,其中医疗人员457人,护理人员556人,医技人员184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89人(正高级11人),研究生99人。医院设有临床专业科室和病区46个,门诊科室17个,医技科室4个,职能科室32个。 (二)危险源情况医院地处费县县城中心,与周围环境开放程度高,人流车流量大,院内门诊、住院病人及流动人员较多,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建筑物密集、交通拥挤,管道、线路密集,易燃易爆物品较多,容易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医院拥有CT、加速器、中心供氧等各种高压、放射设施,在满足临床诊疗、方便就医的同时,存在一定隐患。 日兰高速、327国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横穿我县境内,大型车辆络绎不绝,车速快,车辆类型复杂,驾车司机行车麻痹大意,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情况多,容易造成重大车祸等交通事故。 费县处于郯城-营口地震带,几年来,地震活动平稳。医院毗邻眼镜湖,汛期湖水上涨,可能会漫过堤坝,甚至决堤,大量湖水涌入院区,有造成水灾的可能。因所处地理,泥石流、地面坍塌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小。 目前传染病种类众多,近年来总体控制情况较好,未出现较大规模的流行,但辖区内手足口等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流行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对医院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高度关注,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 医院属于公益服务行业,员工需面对大量不同的社会群体,感染疾病的几率大。工作、生活环境复杂,且在医患矛盾及媒体环境等不良氛围下,存在发生医疗纠纷、恶性医闹、职业危害等影响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的可能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医改的推进深入,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医院承担的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加大,参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救援任务、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 (三)危害程度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医院诊疗秩序遭受破坏,可能对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 (四)突发事件的定义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五)突发事件的分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风雨、冰雹、强寒流、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房屋火灾、房屋垮塌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六)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医院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级有关规定。 1.一次接收3人及以上,且危重或死亡1-2人,为Ⅳ级(一般)事件。 2.一次接收3人及以上,且危重或死亡3-5人,为Ⅲ级(较大)事件。 3.一次接收多人,且危重或死亡超过5-10人,为Ⅱ级(重大)事件。 4.一次接收多人,且危重或死亡超过11人,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三、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及职责为加强医院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研究决定,现将我院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王传梅 常务副组长:李祥明 副 组 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坤荣 巩传信 朱有兴 任庆琎 刘圣桂 刘海杰 宋长美 周 欣 董元刚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健 王 萍 王立才 王永芳 王进敏 巩传芬 朱长远 朱宝学 刘成杰 刘宗保 孙兴兰 李荣兴 杨圣莲 沈 伟 张 军 张灵宇 林清萍 郑清艳 秦 勇 殷媛媛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医院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事宜。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在县政府和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院突发应急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本院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落实突发应急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组织审核本院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方案,对本院突发应急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 (3)研究决定本院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变更及终止本院应急响应。 (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向县政府和县卫计局明确受领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5)决定是否提请县政府和县卫计局予以医疗技术、装备物资等支持以及本院向外分流患者的请求。 (6)与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及院前急救机构做好协调联络,确保伤患者转运和救治工作无缝对接。 (7)指挥调度本院医学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医学救援工作,实施督察指导,按规定和时限上报本院医学救援信息,并在任务完成后进行总结讲评。 (8)院长(医院应急管理第一负责人)及相关事件分管院长得到消息后,应立刻赶到事件现场,进行指挥调度,院长因故无法到场的,根据领导职位顺序依次往后顺延。 (9)承担应急其他相关工作。 (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 任:王坤荣 副主任:王永芳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孟夏 刘苗苗 杨 哲 张 强 殷媛媛 葛 贞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的日常管理工作,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加强与有关部门、有关科室的综合协调与沟通,建立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 (3)负责对突发应急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建议和策略。 (4)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职工进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救治技术的培训、演练。 (5)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 (6)对医院应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公布全院应急工作信息。 (三)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部包括医院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两个层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第一时间决策、判断,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明确指示报告人员,必要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汇报。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医院应急指挥中心,组长为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同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员。 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相应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现场指挥员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和总协调,核实汇总相关医疗救助信息与对内、外的联络。 (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管理体系的主体和基本支撑,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如下: 1.医疗救治领导小组(1)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职责组 长:刘海杰 副组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圣桂 周 欣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俊东 史翠霞 朱长远 孙翔宇 李贵达 杨圣莲 季 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疗救治组包括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应急救援梯队。 工作职责: ①在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医疗救护工作,包括现场急救、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 ②及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救援情况。 ③同院内其他保障组织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保证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④参与制定、修改各类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 ⑤及时总结应急救护经验,持续改进救治流程,不断提升救治能力。 (2)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主 任:朱长远 副主任:杨圣莲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元珍 王 娟 王伟伟 王进敏 王海燕 巩传芬 刘艳杰 张 丽 崔安玲 工作职责 ①在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工作。 ②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救治。 ④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代表医院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 ⑤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等请求。 ⑥负责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梯队人员选用。 ⑦组织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应急救援梯队成员开展学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⑧负责救援过程中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应急救援梯队的调度与指挥工作。 ⑨完成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治专家组及职责①内科专家组(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伟 王西江 王志向(儿) 邓洪华 朱宝欣 刘玉柱 李文正 李贵达 杨中奎 宋长虹 张金莉 季 娟(儿) 徐嘉强(儿) 高士学 梁启祥(儿) ②外科专家组(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华德 王俊东 田 昕 史翠霞(产) 邢广巨 吕 伟 刘起群 齐宏光 孙翔宇 吴成华(产) 张京芹(妇) 张得君 陈 磊 陈立柱 陈贵金 赵 鹏 徐 超 曹 伟 梁桂霞(产) 樊爱法(妇) ③医技检验专家组(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星君 任庆远 孙百成 宋风荣 陈开兴 姚中川 工作职责: ①在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直接参与或指导急危重症病人的各项抢救工作。 ②负责对重大事件应急反应能力的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③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与考核。 ④负责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技术指导,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 ⑤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 ⑥负责对突发重大事件现场处理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4)应急救援梯队①第一梯队队 长:孙翔宇 崔安玲(护理替补队长:张丽) 副队长:杨中奎 张 慧(护理替补副队长:邱元艳) 内科组 王 伟 张金莉 李文正 高士学 季 娟(儿) 外科组 吕 伟 陈 磊 吴成华(产) 张得君 徐 超 陈贵金 护理组 王 艳 王玉芹 刘 娜 孙 艳 孙文艳 李传俊 陈广美 陈庆秀 柴 洁 殷士云 曹见红 彭思芹 鲁晓琴 ②第二梯队队 长:李贵达 王 娟(护理替补队长王海燕) 副队长:邢广巨 陈伟霞(护理替补副队长姚彦鑫) 内科组 王西江 朱宝欣 刘玉柱 邓洪华 徐嘉强(儿) 外科组 曹 伟 陈立柱 刘起群 齐宏光 梁桂霞(产) 樊爱法(妇) 护理组 马 聪 巩庆娟 朱传爱 李 敏 李 瑾 杨莹莹 肖 静 邱丽娜 邱利艳 邱晓庆 陈士芹 殷维纳 潘秀婷 ③第三梯队队 长:宋长虹 王海燕(护理替补队长刘艳杰) 副队长:王俊东 桑国卿(护理替补副队长喻学慧) 内科组 张广厚 朱建国 王志向(儿) 梁启祥(儿) 外科组 田 昕 史翠霞(产) 张京芹(妇) 赵 鹏 刘星宝 刘庆银 护理组 丁月娇 王 英 宁方楚 曲学芹 吕金华 刘成敏 刘晓素 孙 燕 孙晓脘 李连青 李冠群 徐群群 黄 宇 工作职责: ①在医疗救治组的领导下和专家组的指导下,直接参与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和院内各项救治工作。 ②救援过程坚持依法执业观念。 ③加强急救理论和技能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急救水平。 ④反应迅速,保证第一时间赶到集结地点。 2.后勤保障组织及职责(1)后勤保障组组 长:朱有兴 副组长:王立才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健 王 萍 朱宝学 刘成杰 刘宗保 沈 伟 张 军 林 妍 郑清艳 侯志国 秦 勇 颜士鸿 魏建华 主要负责药品、血液、设备耗材、水电、物资、气氧、财务、网络、车辆保障等,具体负责人如下: ①药品保障负责人:沈伟 ②血液保障负责人:王萍 ③设备耗材保障负责人:张军 郑清艳 ④水电保障负责人:朱宝学 ⑤物资供应保障负责人:刘成杰 ⑥气氧保障负责人:刘同彦 ⑦财务保障负责人:秦勇 ⑧网络保障负责人:王健 ⑨车辆保障负责人:魏建华 (2)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①应急响应期间,在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②应急响应时,要实行跟随式保障模式,主动了解一线的保障需求,及时提供保障服务。 ③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物资、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储备工作。 ④平时定期检查,保证药品、试剂有效期和仪器设备的完好,并及时维修和补充。 ⑤编列应急财务专项经费,纳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 ⑥总结经验,提高保障能力。 3.安全保障及信息联络组织和职责(1)安全保障和信息联络组组 长:董元刚 副组长:王永芳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洪涛 孙兴兰 李荣兴 张灵宇 陈筱峰 林清萍 殷媛媛 具体负责安全保障、宣传和信息联络和感染监控疫情报告,具体分工及负责人如下: ①安全保障负责人:李荣兴 ②宣传负责人:殷媛媛 ③联络负责人:王永芳 ④感染监控负责人:孙兴兰 ⑤疫情报告负责人:林清萍 (2)安全保障和信息联络组工作职责①在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疏导闲杂人员,确保救治通道顺畅和救治场所的秩序。 ②对重要医疗场所进行有效隔离,保护各级救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③保证物资堆放地的安全保卫,防止应急期间的各种人为破坏活动。 ④在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宣传、联络工作。宣传相关疾病知识,帮助政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大力宣传救援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⑤收集相关媒体信息和舆论导向,供领导参考。 ⑥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与外单位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协调工作。 ⑦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文件的印发工作。 ⑧强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明确岗位、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任务。 ⑨负责应急救援全过程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指导做好各项消毒隔离工作。 ⑩做好传染病防治中的专业指导工作,做好疫情登记的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 (五)医院各部门应急工作机构医院各部门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本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四、运行机制(一)预测与预警1.危险源监控(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行政、120等各项值班互相沟通,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完善与政府气象、地震、公安、道路交通、疾控、新闻等专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2.预警分级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医院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预警发布(1)应急办接到医院有关部门预警信息,或收到党委政府、卫生行政及相关部门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医院预警发布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2)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OA等方式发布,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发布。 (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单位和时间等。 4.预警行动(1)一、二级预警行动发布突发事件一、二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 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③加强对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④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害发生; ⑤核查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⑥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处置准备工作; ⑦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⑨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⑩做好启用专项处置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临时机构的准备工作。 (2)三、四级预警行动发布突发事件三、四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部门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 ②开展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通知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随时待命。 5.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有关情况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由医院应急办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除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医院应急办发布预警解除信息,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二)应急响应1.信息报告(1)发生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由当事人或科室负责人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医院总值班报告,以利于医院在最快时间内组织、指挥投入工作。 (2)任何科室、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在投入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3)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科室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名称、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②发生地点、时间; ③主要内容及经过。 (5)报告时间 1)日常上班时间:发生突发事件报告给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5022014(752014),备用电话:5221030(751030)),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发生应急事件报告给医院总值班(电话:5022014(752014),备用电话:15653923692(773692)),医院总值班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及院领导,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若明确是较大火灾和治安事件在向医院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安全保卫科值班电话5022030(75203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立即启动上报程序: ①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 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④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发现上述情况之一,临床科室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经核实后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计生局报告。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案响应措施,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医院运行;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 3.响应流程(1)响应准备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预警期事态发展趋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2)响应程序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别,原则上按如下方式启动应急响应,各专项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方式。 ①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启用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其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处置工作;或授权事件发生单位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②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负责处置,医院事件处置牵头负责部门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医院可视情况启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处置工作。 4.分级响应(1)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医院和相关单位分别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①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相关科室首先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要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 ②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科室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将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办、其他相关部门。 5.应急救援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6.应急调整与结束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突发事件级别调整建议,经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新的突发事件级别开展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解除应急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三)恢复与重建1.善后处置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科室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情况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科室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报告、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损失的理赔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2.调查与评估医院相关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恢复重建根据受灾科室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医院报告简要信息,随后医院新闻发言人根据医院授权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报告形式主要包括电话、院内网、媒体采访等。 五、应急保障(一)应急队伍保障1.医院按照“平急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并逐步建立社会应急医疗资源协作机制,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医院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队伍,主要负责院内、院外应急医疗救援;各部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科室内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按医院要求参加其他应急医疗救援。 (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医院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设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在部门储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器材、装备等物资,并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2.医院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标准,确保各类救援药品、器械等物资的日常维护良好、配置充足,并做到及时补充、更换。 3.医院实行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统一调拨机制。 六、培训与演练(一)培训医院编制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明确应急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法、培训要求,并加强与社会专业应急培训机构协作、交流学习。 (二)演练1.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医院各部门每年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专项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举行1次,现场处置方案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演练。 2.医院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卫生突发事件和跨部门、跨行业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类状态下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作战。 七、奖惩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科室和个人,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附则(一)术语及定义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应急管理: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降低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本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而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预警:为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应急保障: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项保证措施。一般按功能分为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讯与信息、公共设施、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应急恢复: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次生、衍生事件:指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其他事件。 应急演练:指针对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由相关应急人员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应急预案的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披露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应对训练。 (二)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费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医院应急办、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并解释专项应急预案。 (三)预案维护和更新1.不定期修订条件:国家、上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隶属关系或机构人员发生变化;环境发生变化,出现新的危险源;医院需要对应急组织和政策进行调整;通过演练或实战取得启发性经验。 2.定期修订条件:本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3.本预案的修订由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预案中规定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预案实施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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